自罚三杯什么意思(迟到罚酒释义)
迟到罚酒的解释
中国人受几千年传统文化影响,在聚会宴饮时有许多约定俗成的饮宴规范。
一、迟到罚酒
此定约最迟在春秋时代已有。《韩诗外传》记载,齐桓公宴群臣,规定“后者罚一经程”。聚宴有人迟到,大家就会罚其饮酒三杯。
二、饮酒不干罚酒
喝酒干杯是古人留下来的饮酒礼数。
喝酒干杯的习俗,东汉王符的《潜夫论》也有记载,称为“饮满空”,就是现在喝干了要亮杯底给对方检查的意思。按照最早的礼法,敬酒人先干杯,古代敌对之间以毒酒谋害对方的事情常有,因此主人在必要时先饮干表明心迹,表示酒中无他物,如毒药、迷药等等。“奉觞进客,主先尝,示酒洁。”现在只是表明先饮干不会赖账的意思。
对酒前一般约定标准,约定后,如果一方不饮或少饮,是看不起对方的表示,有捉弄对方的含义。包括二人用各种方式的“赌酒”,必须遵守约定,不守信用的饮酒人会受到对方以至众人的谴责。
三、别人行酒,轮到需干
行酒,即现在俗称的“打圈”,由一人向在座的所有人依次对酒,现在有所谓“打硬圈”和“打软圈”之分。“打硬圈”即是向在座的无论主宾人人对酒,方为圆满。“打软圈”是只向在座的宾客对酒,即为圆满;还有是行酒人可以每次饮半杯,被对酒的则需干杯,或是行酒人一次向两至三人对酒,每人各饮一杯,也属于“打软圈”范畴。
四、罚酒三杯
源自石崇的《金谷诗序》。元康六年(公元296年),石崇和潘岳等二十四人在其河南县的金谷涧别墅举行筵宴,“昼夜游宴,屡迁其坐,或登高临下,或列坐水滨,时琴瑟笙筑,合载车中,道路并作。及住,令与鼓吹递奏。遂各赋诗以叙中怀,或不能者罚酒三斗。”李白的《春夜宴从弟桃花园诗序》云:“如诗不成,罚依金谷酒数。”“金谷酒数”,罚酒三斗也。
王羲之的《兰亭集序》记载,他和朋友们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,行流觞曲水,一觞一咏:“右将军司马太原孙承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,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,罚酒各三斗。”
以后酒度大大提高,变通“三杯”权充“三斗”之数。
五、觞政
明代一些重视礼德的文士琢磨出一套饮酒的规范,名曰“觞政”,就是饮酒时的律令,最著名的当属大文学家袁宏道的《觞政》,不可不知。
其“序言”中说:“余饮不能一蕉叶,每闻炉香,辄踊跃,遇酒客留连,饮不竟夜不休,非久相狎者,不知余之无酒肠也。社中近饶饮徒,而觞容不习,大觉鲁莽。夫提衡糟丘,而酒宪不修,是亦令长之责也。今采古科之简正者,附以新条,名曰《觞政》。凡为饮客者,各收一帙,亦醉乡之甲令也。
(1)“吏”即古人设立酒监之意。说“凡饮以一人为名府,主斟酌之宜”,“以一人为录事,以纠座人”。酒“吏”需要一定的条件,“善令、知音、大户”,就是擅酒令、懂音乐,能饮酒。“吏”即现在流行的“酒官”。
(2)“徒”即参加宴饮的酒客。参与聚饮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,即“酒徒之选,十有二款”:参加聚饮,必须有酒量或是有酒兴,敏于酒令,能诗善谑,思想敏锐,善于应答,有酒德,酒后不失仪。
(3)“容”即饮酒时的风仪风度。“饮喜宜节,饮劳宜静,饮倦宜诙,饮礼法宜潇洒,饮乱宜绳,饮新知宜娴雅真率,饮杂揉客宜逡巡却退。”
(4)“宜”即人们饮酒时和饮酒后最适宜的地点和环境,共有十五“宜”从中可见饮酒给人们带来的精神享受,反映了士大夫的审美观念和人生态度。
(5)“遇”即要选择适合喝酒的环境条件。适合饮酒的情况有“五合”“凉月好风,快雨时雪”,“花开酿熟”、“偶尔欲饮”、“小饮成狂”、“初郁后狂,谈机乍利”。
(6)“候”指饮酒快乐和不快乐的时候。认为在十三种情况下饮酒快乐,如得其时机、宾主久别、酒佳主亲及酒官要求严格公平,劝酒歌妓善解人意等等;十六种情况可能造成不快,如主人吝啬、宾客相轻、主客趣味低级、不按酒令办事等等。
(7)“战”包括行酒令、罚酒,要照顾整个席面的气氛,主张“百战百胜,不如不战”。
(8)“祭”主张“凡饮必祭所始”。这种“祭”带有游戏性质,被祭者除孔子外皆为历代酒徒。
(9)“刑典”即可为酒徒效法的历代著名“酒徒”。所列酒徒皆寄情于酒,但各具特点。
(10)“掌故”说酒徒应掌握和熟悉的典故,不了解这些典故就不配为酒徒。
(11)“刑书”即对饮酒犯规者的罚酒条例,为游戏之作。
(12)“品”指酒品宜人。认为酒以“色清味冽为胜,色如金而醇苦为贤”,“巷醪烧酒醉人者”为最下。
(13)“杯杓”认为“古玉及古窑瓷为上”,犀玛瑙次之,金银为下。
(14)“饮储”指下酒物。包括“清品”,如鲜蛤、糟蚶、酒蟹等;“异品”如熊白、西施乳之类;“腻品”如羔羊、鸭鹅之类;“果品”如松子、杏仁之类;“蔬品”如鲜笋、早韭之类。
(15)“饮饰”指室内聚饮时的布置:“时花嘉木,冬幕夏荫,绣裙藤席”。
(16)“戏具”指宴饮时的助兴之物,如棋、骰子、纸牌、茶具、笔墨纸砚、治童、女侍等等。
中国的酒文化有什么可以说道说道的?酒品即人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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